“法官阁下,”布莱恩平静地说,“我方也要传召一位新的证人上庭。”罗迪斯苦恼地合上资料夹,不悦地瞪了助手一眼。不懂得这只老狐狸手上的牌将会是这场仗最容易输的漏洞。
被传召上来的是安迪的好姊妹,同行的艾米丽。她的年纪在20岁上下,化着浓艳的妆,挽着成熟的发髻,纤瘦的身材被紧小的银灰套装勒得有种透不过气的担忧,看人的眼睛总有种的散漫。
“艾米丽小姐,您和安迪认识多久了?”
艾米丽对于这种场合有些不自在,扯了扯袖子口,“很久了。”“到底有多久?请准确地说出数字。”布莱恩严肃地告诫她。艾米丽有些畏怯地瞄了瞄他和法官,终于收敛了散漫的眼神,“我们从小就是邻居,经常一起玩,后来又一起干了这一行。应该认识有十几年了。要不要从她出生的时候算起?”“那据你所知,安迪是个虔诚的教徒吗?”
艾米丽轻蔑地撇了撇嘴,“如果是的话,我们就不会干这行了。”“那么,安迪是一个音乐爱好者吗?”“她是比较喜欢古典音乐,因为她以前学过舞蹈。”“她会因为喜欢欣赏音乐而特别到柏林大教堂去吗?”
艾米丽认真地摇摇头,“不会的。大教堂离我们的街区太远了,来回一趟耗费时间太久,不划算。”“不划算的意思是什么?”“你瞧,先生,为了去大教堂参加一个什么破音乐会,她就得牺牲掉大半天的休息时间,还有得推掉本来定好的客人,然后,晚上还得打起精神来应付其他客人,这实在----”艾米丽扁了扁嘴,“先生,您懂的,那些客人和我们的经理可不是好对付的。”
她的话让许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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