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一个驿站的时候,云峥打算给后面的追兵一个教训,野叟的族人早就告诉他后面的追兵并不多,而且那些追兵的粮食已经被他们偷走了好多,既然如此,这些人就没什么可怕的。
云峥的大军在森林里走动每隔一百里就需要建立一个驿站用来修整一下,补充食物和水,这些交趾人背着干粮袋就敢追进丛林,这样的勇气让云峥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带吃的和水能在森林里活着的好像只有这些猴一样的高棉人,他们的脚掌都已经快要变成猴了,至少云峥就没见过那个人的脚底板可以围成一个半圆抠住大树的。
一两个人的水源好办,砍一种树藤就能解决,那种树藤不太多,只要拿刀砍断,就会有清水流出来,味道不错,清甜可人。
但是好几千人喝水的问题就不是一两根藤条能解决的,别看森林里到处都是水洼,但是那些水要嘛有毒,要嘛里面有寄生虫,只要喝几口,短短几天那些虫就会在你的肠胃里孵化出来,用不了多久,你的肚就会变得很大,最后被虫吸干全身的营养而死。
不要说森林里的水了,就连天上掉落的雨水有时候都会有问题,在这样的环境里,李日尊还派兵追杀,完全就是让这些人送死的,是为了堵交趾人的嘴,免得别人说他不救援自己的父亲。
天气越来越热,雨季即将到来,只要有会喘气的动物走过,道路两边树木上就像长满了刺,无数的蚂蝗伸长了身想要吸点血,从树下走过,蚂蝗就会雨点般的掉下来,猴帮将主打着伞,能清晰地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
大象已经夹紧了尾巴。卷起了鼻,其余的地方皮太厚,蚂蝗根本就咬不动,至于战马,骑士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仔细的检查一下,免得蚂蝗钻透绸衣跑进去吸血。
云峥外面套着一件蓬松的绸缎衣服,还戴着一着自己今后的打算。
”娘老的,仗老算是打够了,回到蜀之后打算跟将主求个恩典转成民户,这一次的赏赐不会少,怎么都够老嚼谷的,后半辈找个树少没虫的地方躺着吃。”
一个獐头鼠目的汉满意的把脚抬起来,将鞋上的蚂蝗厌恶的拿树枝弄死,恨恨的说。
“老三的话有道理,咱们兄弟能发起来,都是因为遇到了一位好将主,大宋将主五年一换,老天才知道下回会来个什么货色,早点转成民户也是一个好办法,咱们没人身上都有军功,就算到了地方上成不了大官,当一个捕快捕头还是没问题的,富贵一生也不错。”
“蠢货!”一个年纪大一些的老兵鄙夷的瞅了一眼身边的同伴道:“拿着钱回家乡?先不说你家里那些穷的发疯的亲戚,就算是那些乡老也能在短时间把你们搜刮的一不剩,还躺着吃,吃屎都没人给你热的。”
獐头鼠目的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恐怖的场景连忙拱手道:“哥,您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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