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让二弟和三弟帮两位妹妹拿包裹,而不用自己拿着如此可笑的一个大红包裹了。
早知道如此的话,我就应该和妹妹们约在马房见面了。
看看自己拿着大红包裹的傻样,看着纳秋妹妹如花的笑脸。
我就知道,我又上了纳秋妹妹的当。
她是故意装了这么大的两个包裹的。其目的,一方面是确实有这方面的需要,另一方面就是算计我们兄弟三人了。
只是刚好我和三弟中了镖,白白便宜了二弟。
看着一路上遇到的下人们一个个强忍着笑的样子,我就知道我英俊潇洒,英明神武的光辉形象全毁了。
也是,一个大男人。拿着如此大的一个红包裹,能不可笑吗?
我和三弟一路逃命似的,快速向马房冲去。
幸好马房离的不是太远,幸好现在还早。一路上碰到的下人还不多。不然,我真的只能在地上打个洞,然后一头钻进去了。
一到马房,我和三弟赶紧把包裹放进早就准备好的四轮马车里。
这马车是为纳秋妹妹们准备的。
虽然妹妹们都会骑马,但让一个郡主骑着马,在大街上抛头露脸,我们的贤亲王可不怎么愿意。
但是如果纳秋妹妹坚持要骑马的话,我们的好王爷还是会同意的。
而纳秋妹妹第一次骑马在香格里拉行走时,所造成的轰动效应,所形成的骚乱。也让纳秋妹妹心有余悸,不敢再随便骑马上街了。
所以,王爷就心满意足的帮纳秋妹妹安排了这辆马车。
我和二弟三弟则骑着各自的爱马上路。
这是在我们十二岁生日的时候,王爷送给我们的礼物——三匹汗血宝马。
二弟的马全身长着漆黑油亮的毛,但在四蹄的地方却长着截然相反的毛色——白色的毛。这匹马叫做四蹄踏雪,在马的世界中,是相当有名气的。
三弟的马全身血红色,也是有名的赤血宝驹。
我的马全身洁白,没有一丝杂色。乃是最有名的白龙驹。
它的有名不仅是它外观上的美丽漂亮,不仅是它奔行时超人的速度和良好的持久力,不仅是它拥有令万马臣服的魅力。更主要的,是它的脾气,是它认主时奇怪的方式。
它并不像其他的烈马那样,只要你降伏了它,它就会认你为主人。
它的认主是单向的,是自发的。也就是说,只有它选择主人。也只有获得它认可的人才能骑它。否则,它就会拼死反抗。
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吧,在那个时候,它选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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