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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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2/2)

    潇晓晓跟他结识也是因为吃食。

    有日,潇晓晓下学堂回来,提了半坛子酒,两斤猪肉,一斤肉炒了三个菜,一个回锅两个肉片,一斤用来做卤菜。

    实在潇晓晓想念那个味,许久没吃了。

    在屋门前菜摆上桌发现穿着青布衣一身脏兮兮的男人。

    身高约七尺。

    胡子长,面上有些痕迹,饱经沧桑的模样。

    当潇晓晓第一眼见他。

    盯着潇晓晓桌上的菜,还有黑色的酒坛子,舔着嘴唇,可不可以上桌吃点。

    潇晓晓愣了下,安国人好客,待客之礼以热情盛行,恰好又是这酒暖花深。

    潇晓晓见他一身穿着虽然蓬乱不堪。

    那一双眼眸还有那五官却熟识的很。

    就像是一种旧相识。

    她一个人也吃不完这酒菜。

    便邀他来座。

    实则,潇晓晓见钱蛐儿上桌,第一次,还腼腆的很。

    潇晓晓喜欢赢新的忠实不喜欢他的呆板,比如,他就硬是不肯和潇晓晓坐下喝一杯。

    按照他的话,主是主,仆是仆。

    潇晓晓好几次硬按着他在座位上,结果也拘谨扭捏的紧,跟着小媳妇一般。

    也无甚乐趣。

    钱蛐儿一见满盘的菜。

    眼珠儿睁的大大。

    他还不习惯炒的菜,安国人将食材或煮或蒸,很少炒。

    “这做菜手法别致,好酒。。好菜。。”

    潇晓晓自然谢过他的赞誉。

    一番交谈后,才知道他光城本地人,曾祖上也是做官的,有些薄产。

    结果被他好吃喝,不甚经营,结果到处欠了债。

    人家上门催债,便打起田产主意。

    父母在世时便娶妻生子,结果妻子跑了,一觉醒来冷炕头,孩子下落不明。

    穷困潦倒,翻不了身,最后成了这副模样。

    只有最后的两间泥屋子。。

    被人赶到这里来。。

    钱蛐儿喝酒,趁着醉,抒发胸臆。

    越发觉着酸苦。

    最终,一杯酒下肚,眼眸半清明。

    用长长的尖尖的黑指甲沾了酒水,在桌案前轻敲。

    潇晓晓低头见他划着什么。。

    “你既然有如此做菜的手艺,为何不自己借钱做些生意。。”

    “不是我催,我年轻时,也去过光城大酒楼,没有你这菜做的滋味好。。我说真的。嗝”

    打了个酒嗝。

    潇晓晓并未讲自己有些念头。

    趁机问

    “小弟刚来此地,不比钱兄,若真的做生意,必得选一处好地方,既有客源,价钱不贵,钱兄在此地久了,更知道那处适宜。。”

    潇晓晓的卤菜并非只卖给达官贵人,更多是百姓,她现在卖这般。

    只不过为了亲民,更加了解光城人亦或者说安国人的消费水准而已。

    打开知名度,拉拢客源。

    为她以后的精品酒楼,也可以讲高级会所做铺垫

    临水县人购买力是不能安国人的购买力。

    钱蛐儿趁着醉意。

    醉眼婆娑。

    “南大街啊。那街口多好,人来人往,南大街生意好,金砖银砖跑不了,就连那地儿巷子和路口,都是不俗的。”

    潇晓晓觉得这消息算准确了。

    *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考察,潇晓晓上学堂,下学堂,在学生们口中打听的讯息,都差不多。

    一个月过去了,潇晓晓带领的学生在算术比赛中,果然取得好成绩。

    学堂老板兴奋中准备给潇晓晓一笔钱作为报酬。

    潇晓晓推辞之后便收入囊中。

    *

    店铺的事情落实后,便是请人工,墩子,厨娘必不可少。

    每日打扫店铺里外卫生一人。

    如果当天卖不完的卤菜必须冷冻,就表示得有冷库。

    硝石可以制冰。

    潇晓晓还没想好店面的名字,只是静待了两月久的时机,终于拿下了这铺子,写契书,按手印。官府的印章,存档。

    完毕。

    然而,已经在光城两个月,这边人手不够,潇晓晓得回阜阳叫些人手过来。

    毕竟,有旧人在身边,她是熟识的。

    一别两个月,潇晓晓回潇府。

    也是忙了许久,突然回到自己府中,潇晓晓有些轻松感。

    她在这个世道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她是从未来穿越过来人类。

    她懂得了别人暂不了解知识,她可以开着金手指肆意挥洒她的能力。

    恣意而放纵。

    但,她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所以,她走的缓慢且不轻松。

    责任挺大,但时时提醒自己,才更不可以倒下。

    ------题外话------

    昨天五百字添在章节上。。衣衣感谢大家的一路陪伴,这章还添不添字数暂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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