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步步的造型,都觉得自己的审美不够用。”
另外三人也深表认同,全都哭笑不得地望着安步。
此时的安步,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外面套着黑色外套,下-身一条牛仔短裤,配上一条镶着闪珠的宽腰带,美胸、细腰、长腿,性感而帅气。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脸上的妆容,深紫色的眼影,橘红色的口红,右眼旁还有一朵蓝色的玫瑰图案,几条金色藤蔓交织缠绕,布满半张脸。颜色搭配极其辣眼睛,透着一种诡异的冲击力。若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冷不丁看到这么一张脸,绝壁要吓尿。
事实上,这种妆容并非安步故意的,只是因为她的视觉异常,根本无法分辨颜色,只有黑白灰的深浅对比,所有人在她眼中都是灰皮肤,黑人除外。
站在安步面前的五人,是澎湃的乐队成员,每周演出三场,安步偶尔会和他们一起上台表演,不过既不是主唱,也不是吉他手或键盘手,而是架子鼓鼓手。
女鼓手比较少见,因为鼓手对体力要求很高,女性的力量天生不如男性,短时间表演没问题,但连续坚持两三个小时就比较吃力了。
安步的力量值取决于生气值的高低,越调。
“步步,真的不考虑加入乐队?”李奥笑道,“以你的技术,将来若是出道肯定能红。”
安步斜靠在吧台上,手指缓缓从杯沿划过,懒懒道:“我若是想出道早就出道了。”
参与高人气事业是增加生气值最快捷的方法之一,娱乐圈的人气自然是不言而喻,但安步绝对不能成为明星,确切地说,是不能成为任何需要露脸的公众人物。她不会变老,一个人保持十年的青春很正常,但二十年三十年还没有任何变化,那就太让人怀疑了。
为免不必要的麻烦,安步只能忍痛放弃星路,低调而华丽地攒人气。
“唉,太可惜了。”李奥似真似假地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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