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的四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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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2/2)
迪如果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那么选。当年的辛迪说即便重复一百次,她也会那么选,除非她也一出生就有信托基金。

    年轻的内森尼尔唾弃这个拜金的女人,认为这个拜金的女人侮辱了他纯洁的爱情。但爱情是什么?是你知道那个人很糟糕,你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是年轻躁动的心,也是自身强加的求而不得的深情。

    渐渐的,年轻的内森尼尔发觉这个漂亮的拜金女人其实很酷很有趣。她会说流利的法语,她的架子鼓打的不比布鲁克林任何一个酒吧里的摇滚乐队的鼓手差,她会在冰球比赛打架的时候吹响亮的口哨,她还会朝他眨眼。

    一个寒冷的夜晚,他们都喝了酒,她把他带到她的高级公寓。是的,那时候辛迪已经在曼哈顿有自己的单身公寓了,不是租的,是买的。他们在落地窗前做/爱,亲昵地称对方宝贝。三个小时后,两人筋疲力尽,酒也醒了。辛迪突然变得神经质且惊恐起来。

    “你应该走。求求你不要告诉你的父亲。”她是那么高傲的一个姑娘,她从来没有用那样的语气说过话。

    年轻的内森尼尔说的话很老套,“我爸爸给你的我都可以给你。”

    辛迪茫然地摇头,只是赶他走,嘱咐他忘记今晚的事情,以后也不要再找她。

    心碎的内森尼尔到了楼下发现钱斯在等他。他跟钱斯说,“不要告诉我爸爸。”钱斯说:“太晚了,我已经汇报了。劳伦斯先生让我送你回家,他说他会当作这件事没有发生。”

    内森尼尔没有回家,他在酒店里住了四周。四周后他回到耶鲁,仍然失魂落魄。大概半年后,他像先前忘记所有不需要记得的人一样忘记了辛迪。他仍然经常见到辛迪,只是他不再爱她。父亲猝死以后,他留用了辛迪。

    很多当时不明白的事情,内森尼尔后来想明白了一部分。比如父亲是真的喜欢经典的金发女郎辛迪,一如父亲当年很喜欢母亲一样。比如辛迪父子俩都喜欢。比如辛迪为什么选父亲不选他。因为辛迪认为他还年轻,他的爱炽热而短暂。这个世界很大,诱惑很多,她没有信心,他也没有给她足够的信心。

    而从结果看,辛迪是对的。

    当内森尼尔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房间已经焕然一新。他看了一眼唐纳德,称赞了一句,“不赖。”唐纳德的衬衫像他的脸一样工整,这同样让内森尼尔舒心。唐纳德连忙说谢谢。内森尼尔瞥了他一眼,正瞥到他小心喘了口气。

    这个唐纳德真的叫唐纳德,但由于内森尼尔不想给他在伦敦的司机换名字,他准备叫这个真的唐纳德唐。“唐,你可以出去了,谢谢。”唐纳德点了下头,离开了房间。

    换了一个人进来。

    原本坐在沙发上发愣的内森尼尔看到女孩儿,露出了微笑。她全身上下显然都精心打理过,裙子、高跟鞋、皮包、发型、妆容、首饰等等,赞助商的赞助,每一个小细节的用意。她越来越像showbess里的女孩儿。

    “就像我说的,你已经比我忙了。”内森尼尔仍旧笑着说。他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手指从她的发丝来到她的耳廓,他看着她的眼睛,她也并没有变得更陌生。

    她微微侧首,亲了一下他的脸,嘴唇柔软湿润。他还来不及搂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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