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姬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分卷阅读421(2/2)
楚,虽然不太懂,“司官说因为店里卖的饭是坏的,所以我应该知道它吃进去对人不好,而且不知道来买饭的人有几个人,也不知道他们吃了会怎么样,有可能买走的人是你,是你,是你。”他一连指了几个人,顿时那些被他指的人都不舒服了,好像自己真吃了那坏掉的饭一样。

    “所以,因为害的人是大多数人,不是我想害谁才卖给谁,就算我是危险公共安全。”

    ——姜司官还说只要他宣讲出去,就再退给他一百金。

    所以老板很诚实的在这里“宣讲”。就算这里没人堵他,他回到店里收拾行李时,也要当街大哭一场,好“宣扬法律”。

    最后,老板被人揪着追打,还是在旁边看着的城卫救了他,护送他回去收拾行李,再送他出城。

    姜姬本以为有一个商人受了罚,其他商人又亲眼看到城卫抄家,应该会有一阵商人退出商城的风潮。

    但意外的是,首先,开茶馆的人更多了。

    因为其他茶馆的生意都变好了,似乎因为这次的事,市面上有人说哪怕茶馆做饭不新鲜都要罚一千金。

    所以,反而给其他还活着的茶馆打了广告。

    其次,更多的商人被“举报不法”。

    当然,都是竞争对手干的。

    多数都是“听说某某杀-人了!”这种。姜姬发觉之后,告诉蟠儿这种举报要鼓励,因为抄家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创收途径,但不能让他们都盯着杀-人案举报,这样保不齐就会有人为了陷害别人而故意杀-人。

    欺-诈罪可以放出来了。

    相较杀-人而言,欺-诈很不好界定甲乙两边的对错。

    幸好,姜姬也不是真要追求真理正义,而是要插手商城的商业活动。

    所以她的做法就是:谁给的钱多,她就给谁撑腰。

    蟠儿就找了两个人作戏。

    甲商与乙商谈生意,长吁短叹怕生意失败收不回本钱。某日,他带重金前往金碧馆——大家都看到了。

    等他出来,手中抱的宝箱没有了——大家还是都看到了。

    然后,生意果然失败了。甲商就说当时不是投资而是借给乙的钱,现在要乙还钱。

    乙不肯还,甲就跑金碧馆把乙告了。

    城卫把乙抓了,把他的仓库抄了,里面的东西除了给甲的就都没收了。

    乙不服,告到卫始那里。

    卫始把蟠儿叫来,说要审他——太守与姜司官不合是“众所周知”,听说公主极为喜欢姜司官(的脸),而太守嫉妒的很!

    乙认为太守必不会偏向姜司官,而且姜司官是收了钱的!

    卫始问:“你收钱了吗?”

    蟠儿答:“收了,不过我收的是保证金啊。”

    卫始对乙商说这我就没办法了,你认倒霉吧。

    乙商说真有保证金?保什么的?

    卫始说真有,保你的生意成功的,不成功也能把本金要回来——不过,这东西是谁交钱保谁。

    乙商出来,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给大家说了一遍,然后兴冲冲的决定坑一个他的对头!只要把对头引到商城来,再如法炮制一遍,那对头不就完蛋了吗?不完蛋也叫他吃一个大亏!

    乙商马不停蹄的走了,保证金已经传遍商城。

    “效果不错。”她笑道。

    听说最近金碧馆已经快被人踏平了,都是来交保证金的。

    倒没人觉得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