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花刺划到脸或手,手上原本缠着的绷带也总被荆棘剐落。
为了方便工作,我把手上的那些绷带拆了下来,行动倒是方便了,但尖锐的刺偶尔擦到旧时的伤口。旧伤口被重新拉开,真的很疼。可我依旧咬着牙,在下班之前把这些月季花苗搬进了仓库,还将它们那些张牙舞爪的废枝条修剪了一遍。
这一天下来,我的手上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满手伤痕累累,又红又肿。还有我本就憔悴不堪的脸上也有数条刮痕,带着丝丝血迹,再配上一头枯草般的散乱头发,我看上去就像刚受过鞭刑一样……身上的伤口再疼,也不及心痛的十分之一。
但现在,我手上的确实伤得很厉害,明天恐怕难以再做体力活了。无奈之下,我再次请求vivi尽快加派人手。
这次,她答应得很爽快,还很心疼地对我嘘寒问暖,并承诺明天一定会有人来帮我,我很感,赢回他的心,让他回心转意?”
“我……”被兰夕戳中心事,我心中一窒,顿时语塞。
兰夕的气不打一处来,拉着我走到落地镜前,指着镜子里伤痕狼狈的我,气得炮语连珠:“我不管你和他为什么走到这一步,但你自己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人不人,鬼不鬼,我兰夕怎么会有你这种没出息的姐妹?!我要是你,就算是不能挽回这段感情,我也一定会把自己整的更加光鲜靓丽,活得更加精彩!我更会让他知道,失去我,是他最大的损失!”
面对她另类的开导,我竟无言以对。
我不是兰夕,永远不可能跟她一样。
她拿得起、放得下,第一次创业失败,可以立刻收拾心情,重新出发;她和初恋男友分手,第二天就可以安排自己与网友见面——虽然那次是我顶替她去的,而她就昂首挺胸地去参加社团活动了。
如果我也可以像兰夕一样就好了,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
但我偏偏是一只不敢面对现实的鸵鸟,只会蜷缩在自己的角落里,用手机写着博客。
我将一张自己被荆棘扎得满是伤口的手的照片,贴到无人光顾的博客上,并写道:
曾经,有那样一双修长白皙优雅的手,带给我温暖与呵护,带着我的双手游走于黑白的琴键之间。
如今,我再也得不到那双手的呵护了,我才发现,蔷薇虽美,却布满了会令人受伤疼痛的利刺……
本以为我的博客和那片废弃的仓库一样,除了我自己,永远都不会有人问津。可今天,我写完这篇心情日记没多久,手机突然发出留言提示音。
点开用户端,日志下竟有一行简短的留言:好好照顾自己。
落款是的网名竟然是——洛辰!
这个名字仿佛封印冲破冰湖之底,让我猝然一惊,握着手机的手也不受控制地一抖。
大脑空白几秒之后,思绪百转千回……
真的是洛辰吗?还是一个网名为“洛辰”的网友?
寥寥数字,关切的语气,这……一定是我曾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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