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化为人参草,再修炼个百八十年的。
“我去长白山了,把他重新放回那里,没有吃掉它,放心。我跟跟崖屋潭的姨母要了天池的圣物,还魄珠,阿缺,服下这颗珠子,你就能跟从前一样,只是,我们不要孩子。”
不要孩子,我笑笑,还魄珠,想来崖屋潭的姨母问了不少关于陈棉的事情,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这一世投胎,竟然是一朝至尊,大魏皇帝,虽然跟表兄闹得不愉快,可到底对他们来说都只是历劫,所以并未苛责苏贤汝。
“红胖胖发芽了吗?”我歪着头,那人跑了这么远,只为给我续命,我不该跟他生气。
“恩,他灵气十足,回到天池的第二天,便冒出芽来,估计此番修行会很快,阿缺,我们怕是要再次搬家了。”
大魏疆土辽阔,竟没有我们二人的栖身之所。
“苏贤汝,为什么不跟我商量一下,就自作主张杀死孩子。”
他没有半点犹豫,“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阿缺,孩子固然可爱,可我只要你活着,其他什么都不管。
哪怕你恨我也好,怨我也罢,我只要你活着,好好活着。”
“你真傻,苏贤汝,要不然,我们留在京城,摆个摊,还给人谢谢稿,他肯定想不到,我们就在他眼皮底下开张做生意,如何?”
我的身体自己知道,与其让他说出来,不如自己主动想法子,经不起颠簸的人,自然要为留下找足借口。
“我也这样想的,阿缺,你先服下这颗珠子,我们从长计议。”
那颗珠子莹白光润,入口的刹那冰凉刺激,倒也没觉出来什么,只是身子不那么乏力了。
“阿缺,在里头待好了,我把船滑远一些。”护城河的水流缓慢,他在那摇着船桨,影影绰绰,兜兜转转,又在这里重逢,我还能有什么不满足的,起码,还能在一起,还能看着彼此笑和哭,这便足够了。
京城的生意比长陵城的还要好做,虽然收保护费的贵了些,可每日里前来写信的人更多,忙的苏贤汝连吃饭都顾不上,一天下来,手都哆嗦,握筷子的时候饭菜连连掉在地上。
我看了自然心疼,晚上还有书稿要抄写,我将他摁在床上,那几本书稿,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熬个整晚,兴许就能抄完一本,他那双手,不适合再劳作了。
抄写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一会儿收拾屋子,一会儿捯饬桌子,再后来竟然给我脱了鞋,把木盆塞到我脚底下,用手细细给我搓起脚来,真是受宠若惊。
我慌慌张张抽了脚,脸上火烧一般,“苏贤汝,你这样,我没法专心抄写了。”
“哦,你抄你的,我做我的,两不干涉,阿缺,你就当我在给自己洗脚,就行,别管我,晚上泡泡脚,也对你有好处,尤其是血亏之人,阿缺,我不能让你带着病根这么糊弄下去,总得想些法子让你好起来。”
他说的头头是道,可是脚底被触碰的地方,难以言说的痒痒,直刺心尖,手中的笔压根就拿不稳,更别说抄写书稿了。
我将笔一放,语重心长跟他解释,“苏贤汝,我得赶紧抄完,要不然,今晚更不得睡觉了,你乖乖听话,我自己用脚搓两下就行了,你不用管我。”
他听了点点头,人也坐了起来,见他如此,我方才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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