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宾利在国道上平稳运行,操控者这辆车的男子似乎心情很好,嘴角勾起。
当然,某人是看不到的,因为不敢。
真不知道刚刚谁给她吃了熊心豹子胆。
车子开进了苏亦骞的别墅,穆暮脚伤不便走路,苏亦骞便将她横抱下了车。
怀里的人手上拎了个袋子,上面印着——“凌湘山白云街道诊所”,没有其他东西,所以现在倒也方便。
苏亦骞直接将她抱到了二楼卧室,穆暮有些错愕,以为他要干些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难道是个衣冠禽兽,斯文败类?
然而,事实当然是她想多了。
苏亦骞分明是觉得他那2*2的大床比较方便,还接近水源。
穆暮被放到了床上,苏亦骞还很体贴的垫了一个枕头给她当靠背。
床的主人却只坐在床沿,将她的腿架在自己的大腿上,替她脱了鞋和袜子。又从袋子里找出刚刚的“导火线”,替她涂在扭伤的地方。
“这儿吗?”他低声问。
后者明显在出神,顿了好久才嗯了一声,反应不只慢了一拍。
一时无语,一室安静,只剩苏亦骞手指磨搓的动作发出几不可闻的声响。
“你刚刚回应我了。”穆暮突然出声,打破这沉寂。
没头没尾的一句,两人却心照不宣。
“嗯。”那个吻
没了下文。
穆暮再次鼓起勇气:“你喜欢我吗?”苍蝇般大小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却足以让身前的人听清。
然而她等来的结果还是空气,苏亦骞迟迟没有回答。
感觉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就在穆暮以为他刚刚只是一时冲动而对自己没有任何情感可言的时候,他却突然出了声:“喜欢啊。”平平淡淡,却不难听出他的认真。
思考了很久,结论是,喜欢。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
不喜欢就不会好心的找到她给她一个平台,给她发挥自己的机会。
不喜欢就不会在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白下拖泥带水,不答应却也不忍心推开。
不喜欢就不会在她泪崩着向他人哭诉自己的时候心神不宁,彻夜难眠。
不喜欢就不会在走了半程过后果断地选择回去找被落下的她,叫她起床,带她下山。
不喜欢?那又是谁给他的指示让他热切地回应那个吻呢?
作者有话要说: 快吗?
后期当然不会顺风顺水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chapter17
是夜。
穆暮在床上滚去滚来,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开始。
穆暮是真的很震惊,那个浑身充满欧根·德拉克洛瓦所谓的蔚蓝的色调的人,居然能说出这样的情话,对象还是她?
或许她之前一次又一次的表白看上去大大咧咧,毫无庄重感,但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小女生的情怀,没有被现实戳破的难堪。
只是如果将这分心动留藏在心底,它就会成为一个说不出,吐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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