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丢脸啊,这是我不愿做傀儡机器人的首次反抗啊,这说明我长大了,有成熟的想法了,不是应该值得高兴和庆贺吗?”
被父母打到留疤,这是象征调皮和不听话的耻辱,俸迎却将其视为有历史性意义的骄傲。问题转念一想,便有了更积极的意义。
他为什么一定要死拽着梦想和英雄的意义不放呢,转一个弯,不就是一片海阔天空?
这条刀疤是他第一次救人而留下的,他不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不是出于同情的伪善者,他只是一个给人延续生命的普通人。
缺了脑袋的镜子就在眼前,回家后,宫绛对着它发了很久的呆。内心的两个小人打起了架,一个慷慨。“是不是感觉丑丑的,老老的。”
宫绛没有说话,出神地盯着镜子,动动唇,镜子里的人也以同样的弧度动了动唇,挑挑眉,镜子里的人也做出同样的动作,无论他如何不想承认,镜子里那个又显老又丑的人,就是他本人。他几乎忘了刀疤的存在,满眼都是那又老又丑的自己。
“知道了。”宫绛拍了拍俸迎的胳膊。
凝固不化的冰墙,终于从细小的裂缝裂开,在言语的冲击下,碎裂成渣。
连自己的不完美都不能接受的人,还怎么指望别人接受不完美的你。对刀疤的厌恶,不是来自于外界的有色眼光,而是他自己。
俸迎说得没错,看不见刀疤,只是自欺欺人的自我否定,并不能改变它存在的事实,相反,还会让他缺少对更值得关注的事物的爱护。整体体面了,脸不体面怎么行?
宫绛去商场买了他曾经用过的男士护肤品,买了姜煮姜水,敷在脸上,充当面膜。将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丁点胡渣都不允许留下。
“啊,你皮肤变好了,”几天后,俸迎戳了戳宫绛的脸,揉揉捏捏,“好好玩。”
“去去去,小孩子一边去。”宫绛拍开俸迎的爪子。
“可是为什么还是觉得你很老呢?”俸迎敲敲下巴,“噢知道了,你老是穿老老的西装,颜色老,款式老,啊,怎么到处都是老老老。”
宫绛一气之下,又去商场疯狂购买衣裤,从头到尾改头换面。
换上以前最喜欢的风格,穿戴整齐地站在镜子前,稍微下蹲,看到自己的整体形象,好像还挺……像模像样的。
他是走时尚的潮流路线,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大众款,能驾驭的风格多样,随便扎进时尚圈哪个角落,都能融进去。
这样的好处是能适应多变的风格,进入各种场合领域,都可以随意转换角色,然而坏处也相生相伴,没有特殊性,没有独特风格,很难鹤立鸡群。
不过抛开时尚圈的异彩纷呈,就普通生活来说,宫绛认真起来的装扮还真是帅得没话说。
柔顺的短发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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