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海事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分卷阅读33(2/2)
在家中读书,从《大明律》到《大诰》三编,就没有他没读过的。因为庆王博学强识熟律法,所以都察院右都御史钟水斋才乐于与他交往。

    “《宪纲》和《大明律》都有条目规定,若风宪官审理囚罪不当,则‘依律罪之’。”庆王说:“《大明律》规定,但凡官吏等有曲法嘱托公事的,比常人罪加三等,有赃者从重论。”

    第21章军政条例

    明代户籍,“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毕以其业著籍。”(清,张廷玉,《明史》)

    被列为军户的家庭,要世世代代为国家提供军人,服兵役,这就是军户世袭制。在世袭制下,如果卫所军士逃跑或者死亡,就要从其军户中勾取壮丁继续充军。军人入伍之后,可能在军中娶妻生子,若这一支军人户绝,则仍然要从原籍所在地的军户中勾取壮丁补伍。

    戚英姿不是世袭的军户,隔壁佘奶奶家就是世袭的军户,佘爷爷六十岁从队伍中回来,长子喜庆入伍,喜庆入伍七年,七年之后,在安南丧生。接着次子大庆入伍,大庆在嘉靖二年去了山西充当戍军,入伍九年,除了刚去的第一年,此后八年没有消息。

    佘家不确定大庆是否身亡,若是大庆如喜庆一般战死,政府会发下抚恤金,并且勾摄小庆入伍。大庆还没有消息,佘家最小的小庆也入伍了,他说入伍从军不是强制性的劳役,他身为军户,他有主动从军的属于军人的荣誉感。

    嘉靖七年,小庆也入伍了,嘉靖九年春,七十五岁的佘爷爷去世了,戚英姿给在南京城当戍军的小庆写信,让他向长官告假,回来奔丧。戚英姿给远在山西的大庆也写了信,等小庆从南京回了宁波,大庆还没消息,不止人没有回来,就连一封信都没回来。

    小庆在家守了五天,他等不到他二哥的信,也等不到他二哥回来。佘爷爷和长子喜庆葬在一起,小庆同戚英姿说:“如果我死了,你也把我葬在这里。”

    戚英姿记得她那天哭了,许是喝了酒,她哭的稀里哗啦,自她十五岁上,爷娘老子一齐去世,她就在佘家的接济下生活。这回佘爷爷去了,喜庆去了,大庆失踪,小庆又说他要死,戚英姿哭的撕心裂肺,她回想她知道她娘老子都死掉的时候,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