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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灵说,那你可太惨了。
我:活得那么惨我也不想的啊!(乂`д)哼
灵灵突然一本正经地说,搞什么都别搞网恋,真的,你那么蠢,别人估计脚踏n只船你都不知道,哦,不对,也可能知道了也完全没办法呢。
我:tat求求你别扎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可太乖了
☆、021
021
灵灵突然说想教我唱歌。
我回忆了一下灵灵“动人”的歌声,十分委婉地拒绝了这个建议,其实我也是一个五音不全的人,实在是没法领会唱歌的美好,所以,实在是跟不上您那动人的歌声,还是算了吧。
灵灵很遗憾,他说:唱歌和玩游戏都是一样的,猛练自然强,但是有游戏天赋和好嗓子的人就不用练了,已经很强了,比如他本人。
我点了点头,表示认同这个理论,我还有一个补充理论是,你以为你猛练就能追上那些有天赋的人吗?并不会,那些有天赋的人,只需要努力一下就能轻轻打败你了。
就更你再怎么努力,不喜欢你的人依然不会喜欢你,但是你喜欢他,那么他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虽然两者没什么联系,但是中心思想就是丧这一个字而已。
灵灵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不喜欢正正姐的法师的人。
很奇怪,因为正正姐的法师那么强,我理所当然地以为人人都会喜欢他,毕竟在游戏里弱肉强食法则是最高准则,所以在某一次约着打竞技场的晚上,我迫不及待地像是给朋友炫耀新玩具的小孩子一样,给灵灵炫耀了我最心爱的玩具正正姐。
打了半个小时,灵灵就给我吐槽,他不喜欢这个法师。
我很诧异,因为在我看来,两个人都很强,既然两个人都很强,那么就一定会拥有属于强者的通用语言,打竞技场也打的非常默契,至少今晚我没有怎么输过。
也有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弱者听不懂属于强者的语言,所以没准儿他们都互相骂娘几百轮了,在我看来还是和谐友爱的一家人。
和谐友爱的一家人打了一个小时就分家了。
我就像父母离婚,被爸爸妈妈追着问:“你要跟着谁走?”的孤儿一样,被灵灵和正正姐同时喊着去打22。
不按理,按照内心的本愿来说,我肯定是会选择正正姐的,但是我又对灵灵为什么讨厌正正姐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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