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处,就是不怎么连麦,谁都不做麦霸,大家轮着来唱。
吕烁兰唱完,林泠就上去唱了一首文艺小清新的《下个星期去英国》。这首歌是09年初新出的,在他们中学生里面很火,很多人都把它作为扣扣空间的背景音乐,叶蓁蓁当年也是一样。
林泠唱完之后,就差不多到了叶蓁蓁的顺序了。叶蓁蓁唱歌最大的优势是音准,最大的劣势是气息。
混了这么多年ktv后,叶蓁蓁已经知道了自己应该如何扬长避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歌曲了。
今天她唱的是萧萧的《握不住的他》。这首歌其实并不是她最喜欢的,只是最适合她,让她表现不会出错的歌曲而已。
不过叶蓁蓁唱完之后反响很不错,大家都夸她声音好甜美,好可爱什么的。
林泠还说:“我前几年看过一部韩剧,叫《我是金三顺》,主题曲好像就是这个?当时我可喜欢那部剧了。”
陆兰琪有点小。
“愿意/用一支黑色的铅笔/画一出沉默舞台剧/灯光再亮/也抱住你……”
叶蓁蓁情不自禁地沉浸在他的歌声里。
唱到高潮部分时,她忍不住轻声跟唱起来。当然,是没有用话筒,不会影响到他发挥的那种跟唱。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再大声也都是给你/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一曲终了,迷妹叶蓁蓁同学第一个啪啪啪地鼓起掌来。
其他人也跟着她鼓起了掌,都说阮林江不愧是学音乐的,唱歌真好听。
只有万坤不走寻常路,往小阮嘴里塞了一块苹果,不许他再唱了。
“凭什么啊?”小阮吃着水果不说话,叶蓁蓁就在一旁替他打抱不平。
万坤理直气壮地说:“我怕小阮唱得太好,显得我太挫!琪琪不爱我了怎么办!”
叶蓁蓁怔了怔,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好像……有些被对方的态度给洗脑了,感觉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就这样,他们一群人在ktv里嗨了一下午。除了阮林江之外,几乎所有人都唱得喉咙沙哑。
按照聚会的惯例,倒数第三首歌开始都是大合唱。先是《死了都要爱》,再是《离歌》。叶蓁蓁发誓,除了在ktv里,她从来都没私下听过这两首歌。可是在练歌房里大家都爱借着这两首高音歌发泄情感,搞得她都会唱了。
最后一首毫无悬念的,是张震岳的《再见》。唱完《再见》之后,大家就真的再见了。
唱得最少的小阮结完账后,单独送叶蓁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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