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提精神,午饭后,到附近超市逛了一圈,购了些食材回家,还没把食材放进冰箱,门铃就响了起来。
从厨房走出来,我不慌不忙地去开门。
来人是个陌生男人,手里还捧着一束花。
见到我,男人笑眯眯地将手上的花递上来。
我怔住。
“送你的。”
“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男人脸上的笑容非常灿烂。
“你找谁?”
“我找你!”
“我认识你吗?”
“我认识你。”
“……”
感觉眼前这男人有点神经质,我当即要关门,男人却迅速将脚伸进来,刚好卡在门槛上。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他的语气略显焦急。
“不记得。”
“我是吴曦啊!”
“抱歉,我不认识你,麻烦你把脚收一下。”
“我是吴曦,我们见过面,有天晚上,我出了车祸,还是你一直陪着我,一直到救护车赶到现场的,你真的忘了?”男人跟他废话。
“请你把脚收一下。”我一字一句,说得异常用力,整张脸都已经耷拉下来。
似乎觉察出我的脸色不对,他稍稍收敛了一些脸上的笑容,温温地说:“至少把花收下吧。”
为了尽快把他打发走,我一把将花接过。
“现在可以把脚收回去了吗?”
“你不请我进去坐坐?”他岔开话题。
此时此刻,他给我的感觉,就如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一样,典型的花花公子哥一个。
他那一脸迫切地,想要泡我的嘴脸,我看了都恶心。
瞥见院子外面停着一辆扎眼的红色跑车,我冷冷地看向面前的男人,厉声说:“我再说一遍,把脚收回去。”
“你不要生气啊!我对你又没有恶意,我就是想跟你交个朋友,毕竟你是我的救命恩……”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抬起一脚狠狠地踩在他的脚上,他痛呼一声,瞬时将脚抽回去,我趁机将手里的花用力扔向他,他手忙脚乱地接住。
把门关上,我愤愤不平地朝厨房方向走。
才走了两步,门铃声又响起,我没有理睬,进入厨房后直接打开冰箱,将食材一点一点地放进去。
“喂!你起码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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