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不在赵四娘的考虑范围之内。她现在只负责捞出赵二郎,至于李翠薇所想,她既顾不上。也不想顾。
在她看来,闺誉固然重要,但也重要不过性命。别人不知情就罢了,李翠薇身为当事人肯定知道赵二郎含冤莫白,相信她也很清楚赵二郎为何会有口难言。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李翠薇不应该站出来,为赵二郎洗清冤屈吗?可至今都没见李翠薇有所行动。这样凉薄的姑娘,她的闺誉不顾也罢。
赵二郎这么实诚的孩子自然无法猜到赵四娘不管不顾的真实想法,听她这么一说,顿觉眼前一亮,一下子什么顾虑都没有了,忙不迭地答应了下来。
“二郎,再问你一件事儿,那所谓的凶器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姜荷莲子凝眉问道。
难得赵二郎这么配合,姜荷莲子便将萦绕在心头的另一个疑问抛了出来。
不得不说。办案素来马虎的皮茂声这回还挺认真,认真做了一番调查。可糊涂案办多了,一夕之间要改变画风成为能吏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不,皮茂声过了回青天瘾,在堂上摆事实讲道理将赵二郎问得瞠目结舌,自以为能够就此结案了,可退了堂才发现自个儿竟然忘了核查证据。
《大燕律》原则上是“重证据轻口供”,但在具体实施时会遵循该原则的官员少之又少,皮茂声这种糊涂官更是基本只用口供说话,根本就不讲究证据啥的。可这回不同呀。赵二郎的罪名一旦坐实,那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按理要被判处极刑。极刑可不是他这七品小官有权判处的,必须将案卷上传刑部。再交由大理寺复审。当然了,如今这世道案卷交上去了上官们也不会仔细去看,不过是走个过程罢了,但不管怎么说,最基本的人证物证都得有才行,不然也太说不过去了。
如今皮茂声手里的物证就只有赵二郎那件沾了几滴血的所谓血衣。为什么说是“所谓”呢?关键倒不至于血量太少。而在于现在那衣服上根本就没有血呀!原来赵永年出事了之后,赵乔氏一味嚎哭却不搭把手,乔氏病得起不了炕,杭氏是个娇小姐也不干实事,治丧的重担就压在了隔房的弟媳身上。乡亲们看不过眼,就纷纷前来相助。不但为赵二郎他们连夜赶制了孝衣,更有那等热心之人把赵二郎脱下来的脏衣服给洗了。等到皮茂声派人前去取证时,那衣裳不但早已洗干净了,还晾干了,都已经收了起来。无耻如皮茂声,他都有些不好意思把那衣裳称为血衣了。这样的物证呈上去,委实太过牵强。
要想证明赵二郎有罪,确实有必要提交血衣加以佐证,但这并不是最关键的。最重要的是,皮茂声断定赵二郎先捅了他爹两刀,在其死后放火毁尸灭迹,那就得找出赵二郎所用的凶器才是。可他“百密一疏”,在堂上问了半天,愣是忘了这一茬,只得把赵二郎提回来再审。可不管如何大刑伺候,赵二郎这个二愣子就是掰扯不出那凶器的下落来。这可如何是好,整不出凶器,总不能说赵二郎武艺超群,是他用手刀把他爹给劈死了吧?就在他犯难的时候,有人举报了同谋的赵永孝,这下他一下就来了灵感,直接把凶器推到了赵永孝身上。
赵永孝是在赵二郎被捕的第二天晚间被拉去大牢的,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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