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转了下椅子,面对着阿什利,十指呈宝塔状对着,“她赢走了企鹅人不少钱。”
“多少?”阿什利问道。
“和她的本钱加起来总共三亿美金。”戈登平淡地说道。
“噗——”正在喝咖啡的阿什利直接喷了出来。
戈登抽了几张纸巾擦拭自己的脸,又把纸巾盒推到阿什利面前,“昨晚企鹅人就疯了。”
阿什利想,企鹅人不疯了才是真的疯了!三亿美金!这是什么概念!就算你像布鲁斯韦恩一样挥霍着过日子,你花到死都没能把这笔钱花完。
怪不得昨晚他睡觉的时候听到外面一直吵闹个不停,原来是这事。
“企鹅人现在全城通缉这个女孩子,赏金三百万美金,生死不论。”戈登从桌面的文件上取出一张单子啪地一下放在阿什利面前,“阿什利,去找她。”
☆、我才不是恶魔的第二十四天
所有的人都想找到可可。
不止是哥谭警察局,企鹅人,或者是蝙蝠侠。
当阿尔弗雷德告诉布鲁斯韦恩昨晚的企鹅人的发疯是因为可可的时候,布鲁斯韦恩沉默了片刻,他看着照片上穿着黑色t-shirt配黑色长裤、侧过脸看向偷拍者的可可,“她在哪里?”
阿尔弗雷德微微弯了下腰,“如果在半个小时前的话,我还能告诉您她在哥谭,但是现在,她在大都会。”
大都会。
与哥谭比邻而居的大都会与它的邻居完全不同,如果说哥谭是个阴郁低沉的黑发男人,那么大都会就是一个热情洋溢的金发帅哥。
早上8点。
上班高峰期。
大都会的街道上渐渐地出现那些手中提着公文包,急着上上班的上班族们。
贩卖热狗、披萨的小推车准时准点地出现在他们熟悉的地方,他们或者高抬起着头,踩着脚步啪嗒啪嗒地往上班的地方去,或者低着头啃着早餐,看着手里的报纸,一如既往地由着记忆引路。
“您的芝士牛肉培根热狗。”头上戴着一顶红白二色三角帽的小帅哥从车里把热狗递给了可可。
可可道了谢,随手给了一百美金的小费。
她嘴里叼着热狗,手中拿着一张摊开的大都会的地图,在上面,用红色签字笔圈了不少圆圈,她看着地图,自言自语地说道:“看来一天吃完这些地方,也不是件难事嘛。”
“什么?”站在她旁边等候红绿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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