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才。
什么?应该是行行出状元?随便你吧,反正我们的是两码事。曾经有个朋友对我过一个相当牛的理论,一个人打球厉害不厉害,看长相就能看出来。
这种狗屁理论当然让我非常的不屑,但是他马上举出了几个例子:你看乔丹、科比、艾佛森、詹姆斯,哪个不是长得自带辉耀光环加上重力气场的?
我举出反例反驳:麦蒂的长相其实很普通啊。
他晃头:麦蒂的一双睡眼多么的与众不同。
我恶寒于他的基情言论,举了一个自认为必胜的人来:拉沙德刘易斯,签了过亿的合同也算是球星了吧?长的怎么厉害了?(这个段子来自于好多年前,当时刘易斯刚刚跟魔术签署了价的也傻到一定程度的大合同。)
他沉思后:你不觉得刘易斯那呆滞的眼神有时候很像麦蒂么?而且他比麦蒂还帅。
好吧,其实打球打的好的人自然就会有带有一种自信心很强的气质,所以他们看起来就会与众不同。但事实上,身体素质更好的人,比“长得打球就厉害”的人更容易成为比赛的胜负手,也更符合才的称谓。
冯筝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去发现才。
……
在“高三同洗手间四人组”庆祝尚未结束之时,高二联队的三位队员很有风度的过来祝贺。篮球这项运动就是这样,场上是对手,场下是朋友,比赛时候对抗,比赛结束大家就熟悉了。何况是早就认识了两年之久的两队队员。(不包括两位转校生)
凌凡由衷的:“你们打的确实比我们好,每个人的身体都比我们出色,恭喜你们。”
郭无忧被夸的不好意思,赶紧:“谢谢各位,你们去年就赢了我们,今年我们还真没想到能扳回一城。”完了,眼神不自觉的看着因为出汗而脸色微红的美女莫笑春。
莫笑春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对冯筝:“师兄,你的球打的真棒。高三赢球就赢在你这个强点上了。”
冯筝微笑着摆摆手,没有什么。
高大上咬咬自己的嘴唇,对冯筝:“冯师兄,你的篮球确实打的不错,但是这次比赛,你们也就赢这么一场球吧。”
鲍倚醉一下子凑过来,问:“子,为啥这么?”
高大上瞟了一眼团队意识极强的海浪,继续:“你们是新来的,肯定不知道高一的那个才球员吧?”
冯筝和海浪当然什么都没有听过,但是两人发现向闯和郭无忧的脸色都有些不太好看。海浪赶紧追问:“这个人是高一的?”
高大上点头:“没错,他的名字叫做洛秋夜,是我们S城从未出现过的才球员,号称一对一没有对手的存在。”
冯筝看到向、郭二人没有任何反驳的意思,:“那么另外的两个高一队员很强么?”
高大上凝视这个刚才给自己制造非常大困难的对手,:“另外的两个人即使换成猫狗,也不重要,因为洛秋夜太强了。你也许不知道,其实我们学校老高三有一位号称S城篮球最强高中生的邹孝莘。”
郭无忧频频点头,“邹神嘛!”那位邹孝莘他太熟悉不过了。
高大上继续:“那个洛秋夜在初中没有毕业的时候,就曾经在一场单挑的比赛中战胜了有≈ap;ap;l;神≈ap;ap;g;之称的邹孝莘!从那一次,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是未来全市篮球的最强高中生!”
冯筝眉头一皱,郭无忧轻轻的叹了口气,向闯也闭上了他的臭嘴。
“你是他粉丝啊?拿下他们不就得了?”鲍倚醉是永远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高大上张大了嘴巴:“对于你这种不会打球的人这种话,简直就是一只蚂蚁妄想征服全世界一样。”他有些激动,“你知道昨高一跟我们比赛,三分钟不到,他就五投五中一个人结束了比赛?他强的真是……让人崩溃。”
冯筝接话:“谢谢你的衷告,比赛还没有开始,我们当然还是要向胜利努力。”
向闯突然:“老高,你的这些我们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过来一遍?”
高大上眼神变得有些不同,恨恨的:“因为我希望你们能赢。”
这回轮到高三的四人组好奇不已。高大上继续:“虽然输给了你们,但是我觉得你们都算是不错的人,但是那个姓洛的简直……太他妈令人厌恶了。”他一直了下去:“那种他赢球就是应该的态度,那种高高在上,老子下第一,别人谁也不行的样子……虽然他从比赛开始到结束一句话都没,但是……我就是讨厌他,讨厌至极。”
俗话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聚友高中篮球比赛还有最后一场高三对高一,高大上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支持高三,理由就是他不喜欢高一的洛秋夜,也许所有的高年级都看不得低年级的学弟出人投地,就跟70后会打压80后,80后会打压90后,90后会打压00后,and s n。
凌凡听着高大上的言论,没有受伤的那只眼睛里面竟然也充满着支持。居然连凌凡这样的老好人都觉得洛秋夜很讨厌。
“高师兄,你的是我们临班那个个子高高的,样子酷酷的帅哥么?”大家发现问话的竟是凌凡的妹妹,号称高一第一美女的凌尚雪。
高大上偷偷的因为凌尚雪逼人的美丽偷偷咽了一口吐沫,赶紧装做成熟的样子回答:“是的,就是那个……那个人。”他的理智让自己没有把“那个孙子”出口。
凌尚雪摇了摇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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