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冷眼旁观。
只是没想到第一次打猎回来,就生了变故。
听得大虎问话,他回过神来道:“不急,先看看情况,还不知道是抓去了哪一家。”
大虎闻言冷静下来。
想起之前三娘所说,的确没提到过是被哪一家抓去了。
青牛镇三家共治,每一家都能调动官兵。
“嗯,先把兽肉卖了,换了银子,去买把好刀。”
眼中闪过一丝怒意,大虎停下牛车,交了摆摊前,开始叫卖。
两人的猎物一共四头。
大黑虎,红毛鹿,梦魇兽,“山神”。
大黑虎还值点钱,虎皮是极好的御寒材料,大荒的冬天格外冷,每年都有人冻死。
若有一件虎皮大衣,只要有吃有喝,一定能撑过去。
因此很快吸引到了买家,以四百文的价格卖了出去。
大虎拿着铜钱很是高兴,可云逍却是皱眉。
这么大一张虎皮,即便是寻常野兽,在圣门一带也能卖出十两银子,合一万文钱。
在青州镇,却只值四百文,大虎还乐得合不拢嘴。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是地域不同、产出所致。
在凌霄城一带,武者虽多,但平凡人却更多,因此有大量人手制作吃住以外的商品,如胭脂水粉。
产出多,自然便宜。
在青牛镇也一样。
几乎人人都能打猎,那么猎物自然不值钱,可胭脂水粉却无人会做,还得从附近的修行国专门运送过来。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自然便不便宜。
不怪他起初不明白这些,实则在凌霄城那十六年,他极少有机会下山,不是在修炼便是在猎妖。
即便下山,那也是在猎妖的路上,对红尘俗世所知甚少,更别说这不知道多远之外的大荒了。
——话说回来。
大黑虎卖出之后,那“山神”也很快卖出去了。
原来这山神的名字就叫“牛狮兽”,竟卖了二两银子,合两千文的高价。
若非没了珠子,还能再加两千。
红毛鹿和梦魇兽则无人问津。
前者被割得只剩下一半,皮毛不整,满是血污,连看都碍眼,更别说买。
梦魇兽则是无人识货,这东西乃妖兽中异种,一般人根本不认得。
有几个问价的最多开到五百文,大虎想卖了快去救人,云逍却不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大虎急着救人,他又何尝不是?
可救人,难道靠这长枪和长钩?
且不说配套武学,光是这木制枪身,就连一刀都抵不住。
他进城时观察过了,那守门士兵用的都是精铁大刀,一把重达七八十斤。
别说砍,即便是用刀背磕一下,这枪钩也承受不住。
因此,必须弄到一把上好刀剑,否则只能是自寻死路。
大虎不知道,他可知道,上了品级的武者,所用兵器皆为灵器。
威力比那精铁大刀强十倍百倍。
大虎不知道这些,但也并未多说。
他相信阿牛不会骗他,更知道如果没有阿牛,他便只能送死,只是难免焦急。
因为越晚动手,村民们出事的可能性就越大。
云逍当然也清楚这一点,却不得不等。
救人是一回事。
送死是另一回事。
要想救人,首先便不能送死。
他想了想,决定吆喝几声,看看有没有人认得这梦魇兽。
但他曾为凌霄圣子,当街叫卖这事,一时真有些做不来。
只得反复说服自己,这样做是为了救人。
好不容易准备张开,客人却先上门了。
冲他二人问道:“呔~小娃娃,这人狼兽怎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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