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入夜之后,天空下起大雪。
从吉良家别墅的窗户往上看,漆黑的夜空里,在米黄色的透过窗花散入夜色的光线所及之处,一粒粒白白的轻盈雪片飘荡下来,体现出一种从容而静态的美,让人感到宁静安心。
来到这个世界不知不觉已经许多年,仿佛是一眨眼的功夫,当初那个傻乎乎的十岁初头的少年,到如今也快要成年了。
岁月如梭,最是无情少年时,格里菲斯想着这样的事,有些感慨,站起身来走到橱柜前面,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儿。
十八岁的格里菲斯相较一年前又长了一些,脱掉鞋子,在清晨刚起床的时候量一量,大概有一米七五的样子。
由于身量的长成,身材上便不再拥挤在一起,原本体态的那种臃肿肥胖的憨厚作态,便离开他远去了。因此近年来,恶意卖萌这样的招式,大妖已经不怎么用了。
成年之后的格里菲斯在原本吉阿满的外貌的基础上,已经越来越向着前世的大妖外貌靠拢了。这当然是一种实力长进的表现,只是显得过分英挺了些,即使气质上看起来傻乎乎的有点娇憨,但出众的容貌多少会为其带来了些许关注度。
当然这些对于大妖来讲,都是些无关痛痒的琐碎,普通随着流年飞舞的流萤,清若无物。
在这样漫长而安静的夜晚,格里菲斯难得空闲,便不由自主的回想重生之后,他所经历过的那些人和事。在脱去了那份显赫的力量之后,在从前许许多多看起来稀疏平常无关紧要的事,苦恼也好,流浪也好,欢快也罢,都被赋予了更多不同的东西。就像有什么人在年华里不动声色的刻下痕迹,渐渐成长为令人心惊肉跳,刻骨铭心的繁茂夏至。
这样的矫情又让大妖念起今晚的雪,虽然偶尔冰冷,至少回忆起来是安静的。
第二天,花爷从皇后湖一家鱼龙混杂的酒吧吧台上醒来,衣衫凌乱,身上的钱包也被人拿走了。他抬起手眯着眼睛看了看日上三竿的太阳,冬日的风让宿醉的男人下意识的抖了抖身子。
同一时间,格里菲斯与德川家的家主德川光正坐上了飞往南越的航班。
……
……
一月底的南越谅山市。
受季风的冷空气的周期性变化以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这片南越北部的城市形成了四季分明、气候儿复杂多样、各地温差明显的气候特点。
此时的谅山市刚刚结束了长达五天的细雨,冬日的阳光升起来,普照大地,像一团毛茸茸的橘子。
阮氏杰是谅山市海狗帮分堂的一名跑腿小弟,本是社会上闯荡的无业游民,但因为与这里的堂主有些沾亲带故的,恰逢无钱可用,便狠狠心跑了偏门。
而实际上入黑社会并不如许多人想的那样整天没事做,拿着西瓜刀什么的街头巷尾的火拼,刀刀见血,拖着肠子还不忘喝骂。叼着烟挨家挨店收保护费倒是有,但更多的时候,生活并不比普通人刺万丈。
不知不觉之间,那个曾经的小帮派海狗帮,已经渐渐长成为一个庞然大物。而在这其中,那高坐厅堂的外来帮主的威势在人们的心中逐渐累积、厚重、具体,这男人形象最终定格在枭雄的层面上——强壮、少言寡语、硬派、有城府、狠……
当然,这些事阮氏杰是没有经历过的。他加入海狗的时间短,沾亲带故的爬到这个位置,但也常听身边资格老一些的人,以满脸唏嘘的口吻讲这些血雨腥风,前尘往事。
唯一的一次经历是帮主让人扫荡谅山周边组建的几家新兴势力,大都是华越边境线上的亡命徒,生活不下去了,被赶到了这边。但被海狗盯上,只能自认倒霉,连同老大在内全被俘获了。
当时那场打拼阮氏杰有在周边稍微摇旗助威,没怎么进去真刀真枪的打。而钢手帮主也没有亲自过来。
后来这些新兴帮派的帮主被运回总部,几天之后,阮氏杰跟着自己的堂主亲戚有幸远远的看过一眼。前些日子,那些被运送来的口中骂骂咧咧高喊着‘有种弄死我’、‘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或者帮主或者硬汉刺头,那时便相对集中的被放置在一处小仓库里面。
这些人新出江湖,其中也有极个别混了很久的,没混出名堂,也没怎么建立过势力的。被抓来的时候,胸中尚有草莽匪气,天不怕地不怕的,还有人在喊‘有种就弄死老子,来啊,老子混江湖这么久,吓大的啊……弄不死老子,老子回去就叫人弄死你们’云云的。此时,这些人,果然如愿以偿,被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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